靶向整治客船质量,筑牢水上“安全防线”

发布日期:2026-02-06 17:06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内河客船险情事故教训,切实解决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内河客船安全技术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于近日联合船检部门开展内河客船质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辖区内河客运安全筑牢“安全防线”。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原则,整治范围涵盖辖区所有内河客船,包括旅游船、客渡船等各类载客船舶,确保不留盲区、不漏一船。直属二大队提前梳理辖区客船登记信息、航行水域、营运状态等基础数据,建立专项行动台账,重点学习《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及专项整治检查要点,提升一线执法检验的精准性和专业性。

此次联合检查聚焦内河客船安全核心风险点,开展全方位“体检”。重点核验实船布置、乘客定额、主要机电设备、结构尺寸等与船舶图纸资料、检验证书是否相符;对未经批准改变船舶主尺度、承载能力、私自加装大功率设备等影响安全的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遏制违规营运乱象;严把关键技术指标关,细致检测船舶载重线与水尺勘划、稳性、抗沉性等核心指标,确保符合现行法规标准要求;排查船体结构安全,重点检查船体是否存在严重锈蚀、变形、开裂,以及主要舱室水密性和结构强度,及时消除船体“带病运行”风险;核验重要设备状态,检查主机、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及智能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各类设备性能可靠、联网通畅,关键时刻“不掉链”。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发现—整改—复查—销号”的闭环管理机制。对一般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责令船舶停航整改直至隐患彻底消除并经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营运;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通报船舶所属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同时,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向船主、船员普及内河客船安全管理法规和应急处置知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监管 + 引导”的良性互动。

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已发现隐患5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下一步,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直属二大队将持续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保质保量完成辖区客船全覆盖检查。同时,建立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定期对整改完成船舶进行复核检查,防止隐患反弹回潮,并深化与船检部门的协同联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提升内河客船本质安全水平,为群众水上出行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朱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