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6年第4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决定对郑*水等19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予以注销。凡被公告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年满63周岁注销人员名单.xlsx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