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4-16 12:09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作者: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申报2025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项目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经县(区)交通运输局初审公示,以下4个项目申报补助资金符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客运补贴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交运〔20221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1.休宁县罗州渡口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投资额51.17万元,按《实施方案》第十五条对符合改善渡运安全或公共服务质量的申报项目,区别情况予以补助:对投入 50 万元(不含)以上 100 万元(含)以下的,予以 40%补贴。申请补助20.47万元。

2.黄山区龙门乡麻川渡口(小龙坑停靠点)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完成投资额23.30万元,按《实施方案》第十五条 对符合改善渡运安全或公共服务质量的申报项目,区别情况予以补助:对项目投入在50万元(含)以下的,予以 30%补贴。申请补助资金6.99万元。

3.黄山区新明乡豪家园渡口(猴坑村停靠点)修复工程完成投资额79.33 万元,按《实施方案》第十五条 对符合改善渡运安全或公共服务质量的申报项目,区别情况予以补助:对投入50万元(不含)以上100万元(含)以下的,予以40%补贴。申请补助资金31.73万元。

4.黄山区龙门乡华溪渡口撤渡项目,按《实施方案》第十六条对设区的市(省直管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渡改桥、防范化解重大交通安全风险、改善群众出行等撤销渡口申报补贴的,省级统筹资金根据投入情况给予一次性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内河支流及湖库区内的不超过20万元。申请补助资金20万元。

以上项目共计申请补助资金79.19万元,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6416日至20264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反映,联系电话:0559-2335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