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道路运输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的公示
按照我市新能源客车、新能源驾驶培训车辆购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将符合奖补资金申领要求的道路运输企业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新国线黄山风景区游客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建设10台新能源充电桩,充电桩功率为60KW/台;
2.黄山长运有限公司建设12台新能源充电桩,充电桩功率分别为:250KW/台×10台、600KW/台×2台;
3. 祁门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2台新能源充电桩,充电桩功率为120KW/台。
公示期: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
人请签名)至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7号,邮编:245700,联系电话:2353693)。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0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