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客运班线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规定,现将客运业务受理事项予以公示(具体明细见附件)。公示期限为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后结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 意见或建议请署名并附相关证据或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签名)。通讯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滨江东路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综合窗口,邮编:245000;电话:2330621,传真2353842。 | ||||
序号 | 申请业户 | 线路名称 | 申请事项 | 备注 |
1 | 黄山杭徽长运有限公司 | 歙县-黄山风景区 | 新增2台中型高一级客车及1台大型高一级客车 | 其他许可事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