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交通运输局:坚决清零逾期未年审营运货车!

发布日期:2024-09-03 09:28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编辑:歙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交通运输部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检测不合格(含未在有效期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装备、设施设备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年审检测的运输车辆已属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营运并进行整改。

为保障歙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确保县域内货运车辆安全合规运营,自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县交运局多部门联动,持续发力,坚决清零逾期未年审营运货车。

精准摸排核查,逾期未年审货车“无所遁形”。清零行动前期,歙县交通运输局全面展开摸排调查,对县域内逾期未年审的营运货车包括车辆数、车牌号、所属企业、年审有效期等关键信息进行重点统计,截止7月24日,全县道路货运企业中逾期未年审车辆共计221台,涉及货运企业23家。

部门联合发力,从严整治逾期未年审货车。掌握违规营运货车基本情况后,运管中心与执法大队联合出动,对县域内逾期未年审货车开展全方位清零整治,通过实地走访货运企业,向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肃说明车辆年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涉及逾期未年审货车的企业整改到位,立即停驶相关车辆,并尽快予以年审,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于其中长期未营运的或临近强制报废期的未年审老旧货车建议予以注销道路运输证。截止8月底,全县逾期未年审货运车辆数已由原先的221台降至28台,清零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歙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开展逾期未年审货车整治,规范全县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全力防范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