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9号提案的答复
签发人:汪洪涛
黄永晖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止到2024年底,黄山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5678公里,点多线长且总体等级偏低,四级路占比达86%,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弱。加之管护力量相对不足、管养经费投入不够、超限超载依然存在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公路管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和为服务百姓的能力。您给我们提出的4点建议切中要害,不仅是我们一直在努力推进的工作,更是我们将来发展的方向。
一、提案中提到的“建立健全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机制”
近年来,我市通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已基本建立“统筹督导、分级管理、以县(区)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并达到“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的目标”。通过深入推进路长制,构建“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指导乡村道路专管员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报告、处置问题,2018年至今,全市累计聘用1282名乡村道路专管,巡查总里程余100万公里,为农村公路沿线群众出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和通行安全。
二、提案中提到的“统筹推进农村道路规范化发展”
我市建立了“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主要包括: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和政府奖补相结合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等。同时,继续执行省级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补助政策。成品油税费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中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资金不低于“替代养路费部分”的15%,逐步改善农村公路路况,每年争取省级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市、县(区)级财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安排资金用于县、乡、村道的日常养护,其中市级财政每年投入585万元,其余由区县财政配套。
三、提案中提到的“切实提高农村道路本质安全水平”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根本原则,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并出台了《黄山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求各区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县道每季度全覆盖、乡村道每半年全覆盖”的标准,加强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视距不良等重点路段的巡查排查。特别针对通客运班线的长陡下坡、临水临崖路段提出了细化任务。同时,通过实施村道安防和安防提升项目,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服务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公路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四五”期间,共实施安防项目1457公里,争取省级资金1.02亿元。在今后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还将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将安防设施统一纳入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全力保障农村公路通行安全。
四、提案中提到的“积极营造支持农村道路管养氛围”
把握茶季、汛前、春运等关键节点,积极开展茶季安全宣传月、国家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等法律法规宣贯活动,“十四五”期间累计投入宣贯人员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页16000册,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对保护农村公路沿线村落群众出行安全起到保障作用。2024年,我市农村公路管理部门探索的“四个贴近”普法机制被《安徽日报》作为正面典型案例刊载。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通过努力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不断改善农村公路通行环境。同时,进一步深化管护工作,推进隐患查治,强化执法力度,开展法治宣传,为农村公路沿线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打造安全、畅通、舒适的通行环境!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2353696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0日
抄: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