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38929/202410-00047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4-10-29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交运〔2024〕131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黄山市包车(旅游)客运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修订情况的解读

作者:市运管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9 16:34 信息来源: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


一、修订的背景和依据

    (一)修订的背景

一是《办法》部分条款需要完善。《黄山市包车(旅游)客运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自2020年11月施行以来,对我市旅游包车行业发展起到了规范和引导作用,有效降低了旅游包车企业车辆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行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办法》具体施行过程中,企业及区县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了如下问题:一是在企业事故认定中未能充分考虑责任认定,对运输企业存在一定的不公平;二是信用修复时间不固定且在修复执行过程中缺乏可操作性;三是对新准入包车客运企业及班线客运企业从事包车运输等业态未有条款进行规定,《办法》覆盖范围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是行业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提升。2022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行业法规及部门规范修订完善,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法》计分标准中对于企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车辆例检、长距离驾驶员配备、安全经费提取使用等规定已不符合现有法规、规范体系要求。

(二)修订的依据

具体修订的法律法规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徽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 (试行)》、《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二、修订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行业精准化监管能力,以“信用”手段推动企业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行业运行安全。

三、修订过程

1.市交通运输局于3月5日下发《〈黄山市包车(旅游)客运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启动评估、修订工作。自3月11日-4月10日,通过网络途径征求《办法》实施效果评估建议;同时,通过正式函件形式,征求区县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意见。期间,共征求企业及市民意见1条、区县交通运输局意见1条,均予以采纳。

2.市交通运输局于6月13日邀请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信用办、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业务及法律专家5名及企业代表2名召开《办法》实施效果评估专家论证会,现场征集意见及建议5条。

3.根据意见征求及专家论证会评估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对《办法》进行修订、完善,于6月25日至7月25日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函件形式正式向社会、市直相关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期间征集意见5条,采纳3条。

4.综合相关意见,市交通运输局对《办法》部分内容再次进行调整,最终形成《办法》修订稿,并于8月19日通过安徽省道同律师事务所法律审查、于9月10日通过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合法性审查。

5.10月18日,市交通运输局以局长办公会形式对《办法》修订稿进行集体讨论,原则同意修订内容。

6.10月20日,经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通过,正式印发《黄山市包车(旅游)客运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黄交运〔2024〕131号)。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基于公平性修订。一是延伸监管范围,将同时具备包车、旅游经营资质的班线客运企业纳入《办法》考核范围,同时,对新准入企业按照包车(旅游)经营许可日期获得日起连续两个周期参照B级管理,以严监管为企业规范经营定立标杆,同时降低企业成立初因经营行为较少对评级客观性的影响;二是将相关部门事故认定纳为考核依据,明确考核周期内,仅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达到相应等级评定分数且未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信用评级低于AA等级的运输企业,事故经相关责任部门判定为次责的,信用评定时可向上提升一个等级,进一步提升监管评级的公平性。
   (二)基于可操作性修订。一是修改事故人员伤亡评定标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量化周期内出现生产安全事故伤、亡情况对应的评级,给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压”;二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行业管理要求对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时间、修复标准进行量化,使企业信用修复整改措施落实与行业主管部门实地复核检查中更有操作性。
    (三)基于行业运力总量及结构优化的修订。根据行业运营监测数据,在全市包车(旅游)运力总体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运力管控,将运力新增总指标限值由每周期(半年)延长至一自然年;同时,从提升全市包车(旅游)运输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增加加分政策,引导企业加快老旧车辆淘汰,进一步优化全市包车运力车龄结构。
    (四)基于行业法规、规范表述同步的修订。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及部门规章调整内容及新要求,对《黄山市包车(旅游)客运企业信用考核计分标准》内相关法律法规引用条款依据、评分标准表述进行优化调整。

(五)基于企业信用状况应用的修订。一是在信用修复中设置信用基准分,以本周期信用考核得分的10%纳为信用修复评分标准,督促企业规范企业管理、诚信经营,重视每一个周期内考核评分;二是根据国家信用应用的最新要求,应用国家公共信用评价结果,对评级为“差”的企业,设置不能评级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限制。

五、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根据部门职能严格执行月抄告制度,将周期内包车(旅游)客运企业日常检查、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投诉等情况抄告相关责任单位。

二是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全市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根据周期内信用考核结果,定期向社会、旅行社、学校等群体发布服务优质、运营规范的客运企业及车辆信息。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认真开展《办法》修订宣贯工作。结合日常检查开展入门入户政策宣贯,全面告知企业《办法》修订考虑及修订内容,督促企业全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办法》实施工作。根据《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行业管理部门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力度,推动奖惩举措精准落地;同时注重实施效果意见收集,切实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七、解读机关和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黄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9-2558970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