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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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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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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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
0 |
5.50 |
0 |
4.50 |
1.00 |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黄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8.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未安排出国(境)计划。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5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0万元,与 2023年预算持平,持平原因主要是单位对公务车使用进行了严格管控,对区县巡查工作进行优化,减少公务用车的使用频率,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50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工作任务安排,压缩实际接待人次;主要用于省及市外区县来人对接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用餐和外省市人员考察的业务招待。经费使用安排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黄山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