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黄山市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查纠工作成效,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市交通运输局制定《黄山市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黄交运〔2023〕4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一是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理念更新、执法方式优化,树立交通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队伍。
二是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的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紧盯问题整改、长效治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做到标本兼治,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起草过程
3月24日,局法规科起草形成《黄山市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讨论稿)》。3月28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渊召集局法规科、市交通执法支队讨论研究《黄山市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讨论稿)》。3月29日,该方案发各区县征求意见,各区县均反馈无修改意见。4月6日,该方案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后通过。4月7日,该方案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深入践行省市委深化“一改两为”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文件精神,聚焦“什么问题突出就坚决整治什么问题”“人民群众最不满意什么问题就坚决解决什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常态查纠,有效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主要内容
专项整治行动从4月7日起至10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11月1日起为长期推进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全面动员部署、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发动查纠、全面总结阶段几个环节。全面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中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的突出问题,重点聚焦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整治: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卡点,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执法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六)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前期常态查纠整改中“死灰复燃”“反弹回潮”的顽瘴痼疾,以及增加运输企业、司机不合理负担,行业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行政执法隐形变异问题及其他新生问题。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查摆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切实发挥综合协调、重大案件请示汇报、跟踪督办、线索交办等制度的作用,全面排查问题,全面清缕线索,动态更新问题清单,确保问题查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二)完善体制机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督办清单”和“履职清单”,切实实现问题查摆常态化、整改工作制度化,推动纵深整改。尽快补齐规范执法的制度短板,健全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
(三)畅通反映渠道。综合运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每季度定期于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告的基层执法站所队长接待日、进企业开展执法回访、聘请执法监督员监督执法工作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采纳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开,坚持“开门整治”,梳理分析有关执法工作的投诉情况,总结执法工作的不足。
七、解读人咨询电话
如有对《黄山市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不理解之处,可咨询黄山市交通运输局法规科联系,咨询电话0559-235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