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现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四批)公布如下:
一、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案
2024年10月28日,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五大队执法人员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通报,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皖 J08**号行驶轨迹异常。经调查核实:皖 J08**号车于2024年7月18日19时57分经过尧东卡点、7月26日18时46分经过蓉城动态监测卡点、8月4日14时26分经过G318烟墩卡点,均无行驶轨迹且未开具电子运单,驾驶员为逃避监管,故意关闭动态监控系统。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黄山某物流有限公司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黄山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2024 年10月10日,休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会同县市场监督执法局对黄山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皖J15**学教练车内只有两名学员(江某、汪某)在场地自行科目二训练,教练员未随车指导。黄山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行为构成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黄山市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