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普法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推进交通普法高质量发展,为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康养旅游目的地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交通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交通普法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思践悟行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二)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全领域全过程。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办好交通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活动,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和综合执法队伍法治素养。(牵头部门:局直机关党委、局法规科、局人教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三)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充分发挥交通普法各类宣传阵地和平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站所、进网络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法治正能量。(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主题宣传。认真实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宪法法律、党内法规测试和宪法宣誓。(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局人教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牵头部门:局直机关党委、人教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坚持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进民法典融入交通运输行业治理和法治实践。(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工作,开展“法伴春运、平安出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等方面法律法规。(牵头部门:局各相关科室分工负责,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五)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党组(党委)中心组年度法治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法治课至少1次。(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局直机关党委,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围绕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牵头部门:局人教科、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实施公职人员“尊法赋能”行动,推动学法用法方式方法创新,开展旁听庭审等活动。(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六)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推行局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任务和责任。(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继续推进执法普法一体化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充分释法说理。推进“轻微免罚”“承诺轻罚”“执法回访”等制度落实。加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进一步完善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收集发布制度。(牵头部门: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推进“公路法律服务直通车工程”“水上安全知识‘五进’ 保安全无止境”等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市公路中心、市海事中心)
三、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工作,提升行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七)组织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大力推进交通普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网络等,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江淮普法行”等活动,让法治成为全体交通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八)积极发挥交通运输场站、工具普法作用。坚持普法为民理念,积极将法治元素融入道路、港口、码头等交通设施建设管理,打造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打通普法为民“最后一米”,将法治送到群众身边。充分利用公交电视屏、出租车顶灯、智能公交站亭灯箱显示屏、客运站码头显示大屏等,实施“法亮万屏”宣传行动,播放普法宣传内容,推送法治公益广告,持续提升社会公众法治素养。(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市运管中心、市海事中心、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九)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普法阵地基地建设。巩固拓展21路法治公交建设成效,完善提升黄山旅游客运中心法治文化广场。持续推动智慧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有效应用,借助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普法宣传。发挥市局门户网站法治宣传专栏作用,及时更新普法动态、以案释法和法律法规等,共建共享普法知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交通普法宣传阵地管理。(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四、继续加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
(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交通法治建设,进一步推动法治文化和交通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大力培育交通法治文化,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守正创新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加强普法产品供给,开展交通运输法治动漫、微视频等征集活动。(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十一)进一步弘扬行业法治正能量。深入挖掘交通运输行业身边人身边事好典型好案例,推荐评选交通运输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充分展现黄山交通运输行业正能量。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优秀作品和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优项目评选申报工作。(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十二)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基础工作。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夯实法治宣传基础保障,发挥行业法治骨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惠民”“送法惠企”“法治基层行”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制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涉法事务法律咨询等。组织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开展“指尖学法”竞赛,促进法治队伍素质和能力提升。(牵头部门:局法规科,协同部门:局直各单位、各区县交通运输局、黄山风景区交通局)
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
普法名称 |
普法对象 |
方式方法 |
时间进度 |
责任部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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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1.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党支部集中学习、机关集体学习; 2.普法内容纳入干部业务培训计划进行学习; 3.法治专题讲座; 4.干部教育在线培训学习; 5.对新提拔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6.组织参观法治宣传、廉政教育基地; 7.结合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路政宣传月等组织交通法治宣传活动; 8.利用“江淮普法行”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宣传; 9.借助交通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普法; 10.结合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进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 11.利用展板、宣传栏等进行法治宣传; 12.利用公共交通工具、货运站场、客运场站、物流园区、公路服务区等开展法治宣传; 13.发放法律法规单行本、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4.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庭审; 15.开展法治微视频、动漫等制作展示活动; 16.其他创新性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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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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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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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
局机关及 局直单位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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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穿全年 |
局直机关党委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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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
贯穿全年 |
局人教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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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
贯穿全年 |
局人教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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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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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 |
贯穿全年 |
局人教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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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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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徽省信访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办公室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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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 |
贯穿全年 |
局直机关党委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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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应急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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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行政审批科 市交通综合窗口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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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规建科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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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直机关党委(工会) 局直各单位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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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安徽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程序规定(试行)》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市交通执法支队 市公路中心 市农村公路中心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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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水路运输条例》《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市交通执法支队 市海事中心 各区县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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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交通运输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市交通执法支队 市运管中心 各区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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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 |
贯穿全年 |
局法规科 市交通执法支队 各区县交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