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一期工程EPCO项目水域生态修复与改善工程底泥洗脱水上水下施工航行通告
直海航通﹝2024﹞3号
各有关单位、船舶:
因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一期工程EPCO项目水域生态修复与改善工程底泥洗脱水上水下施工,为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施工期间船舶航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时间:2024年11月2日至2025年5月31日,
每天作业时间7:00—19:00。
二、施工水域:三江口--湖边枢纽范围内:
三 江 口:118.295578,29.708966;118.297648,29.706804
湖边枢纽:118.352650,29.741003;118.356185,29.740695。
三、施工内容: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一期工程EPCO项目水域生态修复与改善工程底泥洗脱水上水下施工。
四、施工单位:安徽雷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作业船舶、设施:底泥洗脱机006号、底泥洗脱机009号、底泥洗脱机012号、底泥洗脱机018号。
六、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规定,作业船舶、设施按照规定要求显示号灯号型;施工水域上下游边界设置好导助航设施和警示标志,施工水域上下游应安排专人值守,对过往船舶进行指引,有序通过施工水域;导助航设施和警示标志随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强化施工期间的安全警戒工作,保障水上通航安全。
(二)施工作业期间,过往船舶途径施工作业船舶附近,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严禁船舶在施工作业船舶附近,追越或冒险航行,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三)施工单位要做好船舶防污染措施,及时清除施工作业水域的水上水下碍航物,确保通航安全。
(四)凡遇台风、洪水、大雾、能见度不良等恶劣天气情况,禁止施工作业。
(五)施工工程结束后,将不另行通告。
黄山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直属分中心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