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算拨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清算下达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建〔2024〕983号)文件精神,结合9月份资金预拨,现将2023年度市本级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清算情况公示如下:
一、出租车费改税补贴资金:2023年度市本级巡游出租汽车折算后96.5台(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出租车分公司83.5台,黄山风景区13台),应下达费改税补贴资金28.18万元,应补助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旅游出租车分公司24.38万元、黄山风景区3.8万元。前期已拨付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旅游出租车分公司费改税资金12.51万元、黄山风景区1.95万元,清算后应拨付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旅游出租车分公司费改税资金11.87万元、黄山风景区1.85万元。
二、出租汽车电动化:应下达新增及更换新能源出租车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能源年度推广补贴4.25万元,前期未拨付,清算后应拨付黄山旅游交通发展股份有限旅游出租车分公司54.25万元。
三、新能源公交运营补助:2023年度,市本级申报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折算后标台数为156标台,补贴总资金152.36万元,每标台补助0.9767万元,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36标台,应补助132.82万元;黄山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20标台,应补助19.54万元。前期已拨付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68万元、黄山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10万元,清算后应拨付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运营补助64.82万元、黄山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运营补助9.54万元,合计拨付补贴资金74.36万元。
根据规定,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黄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韦志忠,联系电话:0559-2558956。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