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意见的公告
为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黄山市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促进交旅融合发展,科学指导黄山港在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市交通运输组织编制了《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新安江旅游航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747444897@qq.com;
2.邮递信件: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北海路162号港航保障科,邮政编码:245000;请注明:意见反馈。
联系人:周文俊,联系电话:0559-2335537。
3.传真:0559-2335533
4.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黄山港总体规划》起草说明
一、必要性
黄山市是中国现代旅游业的发源地,是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的核心区,是首批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是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市域航道资源丰富,拥有新安江高等级航道和太平湖风景优美的湖区航道。
黄山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批复《黄山港总体规划》,布局屯溪、深渡、太平湖3个港区。规划实施以来,黄山港建设了屯溪、深渡、共幸等规模化旅游客运码头,在黄山市旅游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黄山港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黄山市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皖南交旅融合交通强国试点等政策形势对黄山港提出了新的方向和要求;二是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对黄山港提出更多的指导和约束;三是黄山市旅游发展,风景名胜区开发以及新安江流域综合开发对黄山港提出多维需求和诉求;四是《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等要求黄山港指导新安江(安徽段)旅游航道旅游港点开发。
为适应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促进黄山水上旅游的发展,科学指导黄山港在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需编制《黄山港总体规划》。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2015年3月1日施行,2016年7月2日修正;
3、《港口规划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7年11月;
4、《港口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文本格式》,交通运输部,2006年8月;
5、《安徽省港口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7月修订实施;
6、《交通强国建设纲要》(2019年);
7、《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1年2月;
8、《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9年5月;
9、《内河航运发展纲要》,交通运输部,2020年6月,;
10、《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部,2021年5月,;
11、《关于全面融入杭州都市圈的实施意见》,2019年,;
12、《安徽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8-2030年)》,2018年;
13、《安徽省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
14、《黄山港总体规划》,2008年;
15、《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版;
16、《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7年);
17、《黄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18、《黄山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21年;
19、《黄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2年;
20、《黄山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2022年;
21、《黄山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23年;
22、《黄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2017—2030)》,2017年;
23、《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2015年);
24、《月潭湖旅游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2017年);
25、《黄山市新安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26、有关法规文件、规划统计资料、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等。
三、制定过程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19年8月启动了黄山港总体规划的修订工作,2019年12月规划修订报告通过审查会,2021年1月规划环评通过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
2022年,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徽省开展推进皖南交旅融合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支持新安江(安徽段)旅游航道开发建设项目,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对黄山港总体规划进行了布局调整,2023年4月规划局部调整通过了审查会,2023年5月局部调整环评通过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目前规划已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1、黄山港是黄山市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圈以及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是黄山市水上旅游客运集散中心和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黄山港将以水上旅游客运功能为核心,兼顾发展水上公共交通,成为长三角区域港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港口。
2、黄山港规划岸线11815米,其中,已用岸线789米,规划港口岸线9026米,规划支持保障岸线1250米,规划水上服务岸线400米,规划修造船岸线350米。
3、规划以深渡港区为核心,以花山港区、屯溪港区、月潭湖港区和太平湖港区为支撑,形成“一江两湖,一核四区”分布合理、结构清晰的布局体系。
深渡港区是黄山港的核心港区,以旅游客运为主、兼顾普通客运的港区,主要为新安江山水画廊观光旅游、新安江——千岛湖观光旅游、港区范围内旅客往返各景点以及港区内居民出行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浦口至街口段、练江渔梁至浦口段以及街源河航道沿线,下辖一个集散中心、六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十六个停靠点。
花山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湖边枢纽至浦口段沿线,下辖六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八个停靠点。
屯溪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新安江滨水旅游景区水上旅游观光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新安江屯溪江心洲新安大桥至湖边枢纽段沿线,下辖一个集散中心和六个停靠点。
月潭湖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月潭湖风景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月潭湖湖区,下辖一个集散中心、两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六个停靠点。
太平湖港区是以旅游客运为主的港区,主要为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水上旅游观光及旅客往返各景点提供服务。港区分布在黄山区境内太平湖湖区,下辖一个集散中心、五个小型服务码头和十一个靠泊点。
到2035年,黄山港码头泊位达到220个、1个游艇泊位区,形成年通过能力1970万人次,共利用港口岸线9815米。
五、重点分歧意见的协调情况
无。
六、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
2019年11月,就《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书面了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等单位的意见。存在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其他部门无意见。
部门 |
反馈意见 |
修改说明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并电话请示省生态环境厅,《黄山港总体规划》属于专项规划,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已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黄山市林业局 |
《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修编工作还在持续推进中,暂不能作为规划及预测依据 |
已修改,目前该规划现仅作参考 |
黟县五溪山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应对第52页“1、旅游业发展现状”中“国家自然保护区清凉峰、牯牛降、五溪山”进行修改 |
已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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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现有国家森林公园4处,分别为:安徽省黄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徽省齐云山国家森林公园、安徽省徽州国家森林公园、安徽省塔川国家森林公园,应对第52页“1、旅游业发展现状”中“国家森林公园 3 处”进行修改 |
已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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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规》要与各相关区县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已与各相关区县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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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铁道建设办公室 |
与上海路局货运管理部门,获取了2013-2018年黄山市境内铁路货运数据,需修改原铁路货运数据 |
已修改 |
黄山区人民政府 |
建议将规划中太平湖燕崖码头更名为太平湾码头。规划岸线从300改为大于400米,支持岸线200到300米,客运泊位增加12个(现规划8个) |
考虑到《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中将该布点命名为燕崖码头,本次规划仍保持燕崖码头命名,结合建议布置12个客运泊位,规划岸线450米,支持岸线300米 |
建议增加八甲小型服务点,规划不小于300米岸线 |
已在规划中增加建议:该码头布点不符合现行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建议在下阶段纳入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后,再同步调整港口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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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莲花盘停靠点,规划不小于100米岸线 |
已在规划中增加建议:该码头布点不符合现行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建议在下阶段纳入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后,再同步调整港口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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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绍岭湾码头,规划不小于400米,支持岸线300米 |
已在规划中增加建议:该码头布点不符合现行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建议在下阶段纳入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后,再同步调整港口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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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黄金岛停靠点改为南北两个停靠点,规划不小于200米岸线 |
规划布置黄金群岛停靠点,分南北两侧两个小停靠点,各规划港口岸线100米,共规划200米岸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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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广阳(章村田背后)小型服务码头 |
已在规划中增加建议:该码头布点不符合现行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建议在下阶段纳入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后,再同步调整港口总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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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新华沧溪货运码头 |
太平湖风景名胜区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规划不布置货运码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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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保留原有5个临时停靠点。绿地临时停靠点、金鼎码头临时停靠点、荣盛金盆湾临时停靠点、龙窑寨游船临时停靠码头、青岛航校太平湖分校训练码头 |
已在规划中增加建议:该码头布点不符合现行的《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5-2030年)》,建议在下阶段纳入太平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后,再同步调整港口总体规划 |
2023年3月,就规划局部调整书面征求了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文化和旅游局、水利局等部门的意见。存在的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其他部门无意见。
部门 |
反馈意见 |
修改说明 |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 |
“柘岱停靠点”涉及歙县城区备用饮用水源地(新安江渐江段水源地)保护区范围,通过对比花山港区规划布局图停靠点位置信息判断,该停靠点大致位于该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交界范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在一级保护区停靠与保护水源无关的机动船舶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等规定﹐该停靠点不得设置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
结合上下游旅游停靠点设置情况,本次局部调整中已将柘岱停靠点删减。 |
原浦口停靠点调整为集散中心等,由于该水域涉及我市国控考核断面浦口断面,集散中心旅游客运、人员活动造成的环境问题等对该流域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造成潜在影响,建议在国控考核断面浦口断面下游布设。 |
根据复核,本集散中心已布设在国控考核断面浦口断面下游,位于国控考核断面浦口断面下游约120米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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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第一章第二点依据文件中“《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7),应修改为:“《黄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2018年修改)《黄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
已在依据文件进行修改,并在全文中对应修改。 |
为保障黄山港总体规划实施,规划用地不得违背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战略、总体目标、国土空间布局、约束性指标等,请将黄山港规划中涉及用地的空间位置(含集散中心、码头、停靠点等)矢量数据,按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提供我局,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衔接核对后,再按规定报批。 |
已配合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应资料提供给黄山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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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林业局 |
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涉及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应严格落实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规划内容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总体规划,加强前期论证评估工作,避免对生态环境敏感区或生物多样性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 |
本次规划调整以严格落实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规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总体规划,并编制了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黄山市林业局 |
加强与其他涉及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之间的协调对接,如渐江绿化带建设项目等,实现项目所需空间资源有效预留,确保规划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其他涉及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屯溪三江省级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之间的协调,确保了本规划的实施空间。 |
涉及使用林地的,应按程序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应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涉及公益林或退耕还林的,应实行占补平衡。 |
本规划已编制了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体项目实施时,会办理相应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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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人民政府 |
该规划调整新增5个停靠点,调整3个停靠点和调整1个停靠点规模,其中新增的大梅口停靠点、瀹谭停靠点和调整的大川停靠点、小川停靠点均位于新安江歙县段尖头鱥光唇鱼宽鳍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实验区。根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疏浚航道、建闸筑坝、勘探和开采矿产资源、港口建设等工程建设的,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外从事可能损害保护区功能的工程建设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建议组织人员专题论证此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并出具报告,同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本规划已编制了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体项目实施时,将专题论证具体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并纳入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新增的初港停靠点位于新安江歙县段尖头鱥光唇鱼宽鳍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街源河段)。该段为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停靠点应避让核心区,且新增的初港停靠点与原有的巨川停靠点较近,因此不建议在此地新增初港停靠点。 |
已采纳,本次不新增初港停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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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川停靠点改造建设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本规划已编制了相应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体项目实施时,将编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并将其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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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第9页“港口的功能”部分的“黄山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建议修改为“黄山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修改理由:黄山市目前不是历史文化名城。 |
已采纳,已对应修改。 |
第3页“依据规划”部分,建议增加“《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雄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渔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
已采纳,已增加《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雄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渔粱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作为规划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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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
黄山港开发建设建议从“+旅游”角度考虑,在港口和码头配套公共设施建设中,尽量考虑游客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具体可参考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 |
已在总体规划中配套设施规划中明确配套设施应结合国家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充分考虑游客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进行建设。 |
黄山市水利局 |
黄山港规划岸线应与《安徽省新安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相衔接。 |
经复核,本规划中集散中心等均位于开发利用区和控制利用区;其余供人员上下岸的停靠点等部分位于保护区范围内,仅建设旅客上下岸设施,属公共基础设施,符合管控要求。综上,黄山港规划岸线符合《安徽省新安江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
规划港区旅游服务商业区新建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应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 |
本次港口规划中仅集散中心规划后方设施,经复核,集散中心均位于河湖管理范围线以外。 |
七、评估论证结论
黄山港是黄山市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入杭州都市圈以及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支撑。《黄山港总体规划》发布实施后,将科学指导黄山港建设,促使黄山港发展长三角区域港旅融合发展的样板港口。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3-07-03 08:25
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1日,市交通运输局就关于征求《黄山港总体规划(2020-2035年)》意见的公告向公众征集意见建议,征集日期内未收到有关意见建议。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调研等)征集意见建议0条,采纳0条,不采纳0条。
黄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