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部署,补齐我市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可持续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4月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463022970@qq.com;
2.邮递信件: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27号交通大楼8楼道路客运科,邮政编码:245000;请注明:意见反馈。
联系人:宋琪,联系电话:0559-2558970。
3.传真:0559-2353842
4.在网站征集正文底部“发布意见”版块中直接留言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的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背景
政策背景: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月4日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2021年6月16日,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印发《中共黄山市委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黄字〔2021〕13号)提出了“到2025年…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同时在第四部分第十三点“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的工作内容。
现实背景: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能够让城市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与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交通出行需求,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交通保障。
近年来,各区县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重视程度不同、财政投入力度不同,已出现明显的发展差距,在2021年省第三方城乡交通运输发展水平评估中,我市虽然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了AAAA等级,其中屯溪区、徽州区达到AAAAA等级,歙县达到AAAA等级,黄山区、休宁县、黟县、祁门县仅达到AAA等级,差距分层较为明显。横向比较,我市AAAA以上等级区县比例仅42.86%,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2.36%,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与省内兄弟地市存在一定差距。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3.《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皖发〔2021〕1号);
4. 《交通运输部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21〕51号);
5.《中共黄山市委、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
6.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三、主要内容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五个章节内容组成。
指导思想章节:明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部署决定”为指导思想,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工作思路。
基本原则章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以人为本、优化供给”、“分布推进、全面提升”的工作原则,在“分布推进、全面提升”原则上,明确要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市城乡运输存在的差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同时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照“一县(区)一策”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客货邮融合发展。
工作目标章节:明确到2025年“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安全畅通、绿色智能、融合发展的城乡交通运输网络”,同时就覆盖全域、服务优质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基本建立,城乡集配、终端便捷的城乡物流运输体系有序运转,全市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三个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量化的工作指标。
主要任务章节:由五个部分、共计15点工作任务组成。建设科学、通畅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部分工作内容3点,具体工作为加强城乡交通规划引领、加快完善农村基础路网、加快完善城乡交通运输站场体系。
完善便民、安全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部分工作内容4点,具体工作为优化城乡客运结构、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打造高品质城乡客运服务,提升城乡客运数字化出行服务水平。
打造畅通、集约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部分工作内容4点,具体工作为完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推进农村客货邮合作发展、培育农村物流市场主体、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拓展惠农,多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部分工作内容2点,具体工作为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全域旅游”新业态、推动“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深度融合。
完善全面、智能的农村运输安全监管体系部分内容2点,具体工作为提高标准化安全生产水平、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能力。
保障措施章节:共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资金支持,严格督导检查3点内容。在加强组织领导部分,明确建立由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要求将相关部门、单位的建设任务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在强化政策、资金支持部分,要求各区县要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区县政府将城乡公共交通补助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同时明确对成功通过国家、省级示范验收的,市财政以“以奖代补”形式安排配套奖励资金;在严格督导检查部分,明确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作为对各区县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
四、部分目标任务说明
《意见》目标制定整体遵循“对标全省发展、遵循客观实际”的原则。
(一)全市建制村公交通达比率达85%以上
目标制定依据:
一是以全省建制村公交通达比率为参照。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市已有417个建制村实现公交通达(含公交化运营),占比61.78%。经对接省运管中心,我省目前建制村公交通达比率已达74%,全省预期十四五末公交通达率为80%。
二是我市建制村通公交工作实际情况。综合建制村道路通行条件、群众出行需求、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经排查研究,截止“十四五”末,有87个建制村实现公交通达较为困难,占比约12.89%,其中18个建制村为山区建制村(含高山村)或岛村,道路通行条件目前无法实现公交通达,69个建制村为山区建制村,距离主干道路过远,无法实现串联运营,村内出行需求严重不足,公交通达成本过高(详见附件一)。
(二)通过新建、改扩建、改造等方式,全市具备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比例80%以上
目标制定依据:
一是全省指标参照。经对接省运管中心,全省截至目前三种功能以上综合运输服务站277座,占比22.17%,目前暂无关于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的具体指标。
二是我市三种功能以上综合运输服务站实际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我市通过新建、改(扩)建、合作经营等方式,完成49座具备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占比48.51%。经各区县排查,遵循资源共享、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原则,截止“十四五”末,预计建设三种功能以上综合运输服务站86座,占比85.14%。
(三)实现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县级单位(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6条以上)达到100%
目标制定依据:
经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目前全省暂未有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的具体指标,根据安徽省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十四五”“四好农村路” 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附件明确,辖区内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6条以上的区县视为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县级单位。
截止2021年底,全市已开展运营(含试运营)的客货邮合作线路共计22条,其中,歙县开行8条,徽州区7条,黄山区3条,祁门县3条,休宁县1条,黟县暂未开展。经各区县排查,结合目前开展的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工作,截止“十四五”末,基本可以实现实现客货邮融合发展的县级单位(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6条以上)达到100%的目标。
(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5A级达标区县达70%)
目标制定依据: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第三方评估结果的通知》,经省交通厅第三方评估,2020年度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的地市有9个,分别为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亳州市、淮北市、铜陵市、宣城市、六安市、池州市。我市整体达到AAAA标准,其中屯溪区、徽州区达到AAAAA等级,歙县达到AAAA等级,黄山区、休宁、祁门、黟县仅为AAA等级。在第三方评估中,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短板明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政府政策、财政保障不足。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为原则,结合目前相关工作开展,截止“十四五”末,我市可以达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的目标,力争5A级达标区县达70%。
五、编制过程
1.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10月谋划相关工作,市运管中心于2021年11月代市交通运输局拟定《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初稿。
2.市运管中心于2021年12月委托合肥学院建筑工程系交通工程专业肖赟教授对《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初稿)进行修改、完善。
3.2022年1月至2月,经对接省交通运输厅、省运管中心相关负责科室,根据2021年度全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实际,市运管中心对《意见》(初稿)部分工作指标进行了调整,对部分工作文字表述进行了更正,形成《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4.2月25日-2月28日,市运管中心对《意见》(征求意见稿)文本进行校正后,发文征求各区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意见,期间收到意见反馈3条,经论证后均予以采纳。
5.3月1日,市运管中心组织各区县运管中心负责人对《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集中研讨,对部分任务指标进行优化。
6.3月7日,市交通运输局以函件形式征询市直相关单位意见,截止3月10日,共收到相关单位意见2条,经研究后均予以采纳。
7.3月11日-4月10日,《意见》(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
8.4月10日,安徽道同律师事务所通过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审查,明确该《意见》(征求意见稿)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4月12日,经局运管科审查,《意见》(征求意见稿)不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有关规定,并出具了《黄山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表》。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我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品质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可持续发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委和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黄字〔202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乡村振兴重大战略的部署决定,根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以完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短板,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引领和支撑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明确城乡交通运输的基本公共服务定位,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机制。
2.以人为本、优化供给。立足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强化城乡公交、农村客运公益属性,落实城乡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路权优先、财政补贴补偿优先;以方便出行、安全第一、服务优质为出发点,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全面满足人民群众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需求。
3.分步推进、全面提升。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市城乡运输存在的差异,着眼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长远发展,理顺管理机制,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按照“一县(区)一策”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和客货邮融合发展。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形成安全畅通、绿色智能、融合发展的城乡交通运输网络,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更加便捷,城乡物资流通更加高效,支撑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坚强有力:
(一)覆盖全域、服务优质的一体化公交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建制村公交化通达比率达85%以上。
(二)城乡集配、终端便捷的城乡物流运输体系有序运转。通过新建、改扩建、合作经营等方式,全市具备三种功能以上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比例80%以上,各区县正常运营的客货邮融合发展线路均达6条以上,客货邮融合发展目标基本实现;争创1-2个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三)全市整体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提升明显。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4A级达标区县达100%,5A级达标区县达70%,2个以上区县通过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区县创建验收,争取1个区县列入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科学、通畅的城乡交通基础设施体系
1.加强城乡交通规划引领。统筹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行业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村庄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发展任务。
2.完善农村基础路网。进一步完善外通内联的城乡交通骨干通道,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重点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有序推进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较大人口规模建制村通双车道,农村新改扩建公路同步建设候车亭,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持续推进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3.健全交通运输站场体系。鼓励客运站与城乡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鼓励客运站空间综合利用,融入物流、旅游等服务功能。根据资源共享、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原则科学选址、建设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具备条件的场站设计时应充分吸纳并彰显黄山旅游资源特色要素。
(二)优化便民、快捷的农村客运出行体验
4. 优化城乡客运结构。有序推进城乡客运公司化改造,逐步实现“一县一公司”。大力推进公交化运营,因地制宜通过城市公交线路延伸、新增城乡公交线路、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发展镇村公交,开通“微公交”等方式,建立城市公交、城乡公交、镇村公交三级公交服务网络,全面提升辖区建制村公交化通达率。
5.完善客运价格机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财政保障水平、企业运营成本、运输产品服务质量差异、交通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形成“政府能承受、百姓得实惠、企业可持续、行业促发展”的多层次、差异化的价格体系,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
6. 提升运营服务品质。创新城乡客运运营模式,扩大城乡客运的覆盖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城乡客运通达效率。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农村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微公交等个性化客运服务。具备条件的区县探索建立实行城乡公交成本规制办法,给予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对已开通的镇村公交运行情况和行政村通达情况“回头看”,确保镇村公交“开得通、留得住、有发展”;组织开展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和服务质量考核,测评考核结果与财政补贴挂钩,规范城乡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打造高品质城乡客运服务。
7. 便捷群众出行体验。全面提升城乡客运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加快搭建城乡客运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车辆位置实时查询、客运定制、手机支付乘车等出行信息服务。加大建设农村候车站亭,适时推进电子站牌建设,深入拓展交通一卡通在城乡客运、公交方面的应用。
(三)搭建畅通、集约的城乡物流运营网络
8.完善三级城乡物流网络。按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的技术要求,充分利用现有邮政、供销、商超等网点资源,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城乡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加强物流站场的集约高效化发展,按照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要求,加快集客运、货运、邮政、电商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点建设或改造。统一物流站场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物流经营服务行为。加快城乡物流站点的信息化建设,促进物流信息的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
9.推进农村客货邮合作发展。加强建制村通客车与直接通邮工作的协同联动,鼓励农村客运企业在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城乡客运运力资源与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乡村快件代收代投业务,降低农村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提高城乡公交运营效益。提高镇村公交通达的深度和广度,结合邮件快递寄递需求,鼓励城乡公交站点设置优先考虑现有邮乐购、电商、供销等村级物流站点,持续优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逐年推出一批交邮融合城乡公交示范线路。
10.培育农村物流市场主体。引导培育一批市场竞争能力强、服务品牌知名度高、引领带动作用好的龙头骨干企业,推动建设一批精品线路、精品站点、精品项目,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培育1-2个农村物流品牌。结合各县区实际,统一农村物流站点的标识,突出交通运输形象标识,兼顾运营企业个性特色,并在农村物流经营企业、物流服务站点等场所广泛使用。
11.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使用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农村客货运输需求的城乡公交车辆。加强农村物流信息终端设备配置,鼓励和推进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配置条码扫描器、移动信息终端、智能快件箱等设备。支持邮政快递、运输企业推广标准化托盘、集装篮和笼车循环公用,降低农产品运输损耗。
(四)拓展惠农、多元的“交通运输+”新业态
12. 积极发展“交通运输+全域旅游”新业态。提升全域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加快改善全域的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旅游的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旅游公交线路,全市AAAA级以上景区景点公交通达率达100%,景区景点之间的互联互通更为顺畅。拓展“运游一体”服务,适时开通旅游观光巴士。支持特色小镇、创意休闲农业、田园风情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定制线路。
13.推动“交通运输+电子商务”深度融合。鼓励城乡物流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运力资源和电商资源整合,依托电商平台货源和销售渠道优势,结合电商行业对配送线路、频次和时效的需求,合理规划运输网络,对农村电商产业发达的地区,充分利用沿途取送、循环配送等模式,开展“定时、定点、定线”的物流服务,拓宽农村农副产品销售、运输渠道,提高农村物流服务的直接通达和覆盖能力。
(五)提升智能、联动的农村运输安全监管水平
14.提高标准化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镇村公交线路联合审查机制。适时开展城乡客运线路风险评估,提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运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15.提高智能化安全监管能力。有序推进“黄山市智慧交通第三方监控监管平台”建设,推进农村公交、客运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设备终端安装、使用,推广应用城乡客运车辆主动安全防控系统,进一步提升行业智慧化监管能力。
五、保障措施
1.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完善由政府牵头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商务、邮政、供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2.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资金支持。各地要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工作的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推动重大工程落地实施,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用地、金融、税收、项目审批等问题困难。推动区县政府将城乡公共交通补助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建立农村客运运营财政补贴机制。对成功通过国家、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客货邮发展样板县创建验收的区县,市财政通过统筹相关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与适当支持。。
3.严格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完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作为对各区县政府考核的重要指标。市政府对工作实施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随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结果反馈
反馈时间:2022-04-12 10:05
2022年3月10日-4月9日,我单位就《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开展了意见征集,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共征集到网民意见1条,采纳1条;通过其他途径(报刊、信件、电话等)征集2条,采纳2条,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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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反馈意见和建议 |
建议 数量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建议将屯歙公交、屯休公交也纳入全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范畴 |
1 |
采纳。对承担建制村公交通达任务的县际公交,经起讫地、途经地区县人民政府同意,可酌情纳入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范畴。 |
2 |
建议将出台扶持政策章节奖补政策修改为“对成功通过国家、省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客货邮发展样板县创建验收的区县,市财政通过统筹相关资金以以奖代补方式给与适当支持” |
1 |
采纳,已按照相关建议对文本进行修改。 |
3 |
主要任务第一点中“加强城乡交通规划引领”段落,建议调整为“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旅游规划、村庄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 |
1 |
采纳。已按照相关建议对文本进行修改 |